校内各单位:
经学校研究,2016年教职工体检定于11月15日--11月18日进行,(B超检查:11月15日--11月27日),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体检项目:抽血、尿检、胸透、心电图、B超检查。其中,抽血检验项目包含血液分析、血糖、乙肝五项、肝功能(8项)、肾功能(3项)、血脂(4项)等项目,尿检包含尿液分析(11项),B超包含肝胆、胰、脾、双肾、输尿管、膀胱及子宫附件、男士前列腺检查等项目。
2、体检地点:学院卫生院。
3、体检时间:抽血、尿检:11月15日--11月18日
上午7:00—8:00
胸透、心电图:11月15日--11月18日
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
B超检查:11月15日--11月27日(周六、日不体检)
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
(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)
4、体检注意事项:
(1)抽血需要空腹,抽血前一天晚上10:00之后请不要吃饭喝水;
(2)肝胆、胰、脾B超需要空腹检查,尽量安排在上午检查,双肾、输尿管、膀胱及子宫附件检查需要憋尿。
(3)胸透务必在安排时间内检查,怀孕期间禁止胸透。
(4)女性教职工在生理期间不建议尿检,可过后补检。
5、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来院长办公室领取体检检验单和健康体检报告。
(请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,字迹要工整清楚)
请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体检,并自觉遵守体检秩序。原则上请在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体检,未按附件安排的时间体检者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补检。
河北美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2016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