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宣传工作,更好展示学校变化发展以及各方面取得的新成绩,学校决定对校内橱窗内容进行更新,具体通知如下。
1.相关部门要认真设计宣传橱窗内容。设计稿要符合相应橱窗尺寸,形式新颖、文字内容准确翔实。
2.教学单位的设计稿,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,上交教务处张立阳处长审核,通过后上交办公楼205室;其他部门的设计稿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,直接上交办公楼205室。
3、设计稿要于12月16日(周三)前全部上交,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制作。
河北美术学院
2015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