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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河北美术学院值班工作规定(试行)

时间:2019-03-06 09:37:24  作者:  点击: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安全和稳定,及时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务,促进和谐校园建设,根据上级有关值班工作要求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 

第二章值班安排

第二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24小时值班制度。 

每个班次值班人员的构成:一名校领导24小时带班,一名中层干部担任值班领导在校内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在岗24小时值班。 

第三条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,由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;各单位值班由各单位负责人自行安排,于每月25日将下月本单位值班表(电子、纸质并盖章)报校长办公室备案。 

第四条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:00—次日早8:00。 

第三章值班职责和要求

第五条值班人员调班 

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班次,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,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,并提前1个工作日报总值班室。 

第六条值班人员岗位职责 

1、电话接听:值班人员要及时、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电话,文明、礼貌、准确、精练应答,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处理工作。 

2、文件运转:值班人员要确保做好来件等相关工作的登记运转,不得压件,对未能当班办结的事项要做好交接;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或相关领导报送。 

3、突发事务处置:值班人员要做好紧急事务的处置工作。发生紧急事务时,应及时处置,并即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向带班领导汇报。 

4、接待工作:对来访的单位或个人,值班人员要耐心接待和安排,不能进行处置的要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并做好记录。 

5、交接班工作:交接班由双方当面交接确认,交接班要做到交班清楚,接班明白。 

第七条值班要求 

1、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脱岗,不迟到、早退,确保值班时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,通讯畅通。 

2、值班人员要做好区域内安全与防火巡查,每晚九点前不得离开值班区域,值班领导和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。 

3、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,不得随意私自占用。接听电话、接待来访、处理事件要合情合理,讲文明有礼貌,杜绝简单粗暴。 

4、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。 

5、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清洁,爱护室内公共物品。 

6、全体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工作职责,对因违反职责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、不良影响的,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 

第四章其他

第八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 

第九条本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 

 

河北美术学院 

2015年11月27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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